<最貧窮的哈佛女孩>是莉姿在說自己的故事,
從三餐不濟、無家可歸,到拿紐約報獎學金讀哈佛大學。
整本書像是出自一個小說家之手,因為你會感到難以至信。
這是我看過最勵志的一本書,
其中對她主動復學後的決心最為感動!
我會每兩三個月就複習一次來鼓舞自己。
我不太記得十歲之前的事了,但莉姿記得,
十歲前我們還在家人的疼愛和保護下時,
她卻是待在廚房門口,看爸媽吸毒,試圖得到他們的多一點注意。
她不表達真實的自己,而是表現出爸媽想要看到的樣子,
那時的她沒有未來,只是想生存。
十幾歲時我們在做什麼?在煩惱什麼?
零用錢不夠用?不想上學?爸媽好囉唆?
而莉姿每天擔心的卻是下一餐在哪?今天要睡在哪個朋友家或天台?
她把想著以後要讀什麼學校,要做什麼工作,
計畫著未來的我們,歸類成"那種人"。
而她和她的家人屬於"這種人",就是只要現在過的去就好了。
看過她的故事,每次遇到挫折想放棄時,
想一想她的努力,就會絕得自己如果不放棄一定也可以。
現在(2013)莉姿已經結婚生子了,到處説著自己的故事,希望鼓舞更多人。
如果你一年只讀一本書,那麼我會推荐這一本。
我是有一天早上在學院大道上遇見他們的,當時他們兄弟倆正在垃圾堆中的一塊床墊上玩耍。我一看見他們,心中立刻想到,他們看起來跟學校那些同學很不一樣──比較髒兮兮,完全像個野小孩,就跟我差不多──這使得找他們一起玩的想法,變得很容易說出口。
「我可以到你們的彈簧床上玩嗎?」當他們在我面前跳上跳下,我向瑞克問道。「可以呀,來玩啊。」瑞克移到一旁,微笑對我回答。於是我們三個在那一天,一起在垃圾堆上玩耍、聊天,度過超過一個鐘頭的時間。我們好驚訝彼此之間擁有這麼多的相似點。丹尼的幼稚園老師跟我以前的是同一位老師;卡夫牌(Kraft)的乳酪通心粉也是他們最愛的點心。瑞克同樣比較喜歡捉迷藏而不是一二三木頭人,而且我們的生日是同一天,儘管他比我大一歲。而就在那一天,幾個鐘頭之後,我的人就來到了瑞克與丹尼他們那間乾淨得亮晶晶的三房公寓之內,周圍聚集著他們的家人,有他們的大哥約翰(John)、小弟西恩(Sean),還有他們的繼父,而他們的媽媽,名字也叫莉姿!她是一位善良親切的婦人,身上散發著奧勒岡草的香草氣味,笑容可掬地看著我,大方地舀上好幾瓢的米飯與豆子到我面前的晚餐盤子上。晚飯過後,我在瑞克與丹尼的房間中,跟他們對打電玩、廝殺無數回,玩到很晚。不知道是誰拉了條毯子蓋在我的身上,當時我已經躺在下鋪上睡著了,而且腳上還穿著運動鞋。
此後三年,我彷彿在瑞克與丹尼他們這個六口大家庭中,擁有了半個歇腳處。我經常在他們家過夜,晚餐吃著他們的西班牙式食物,讓「莉姿媽媽」領著一起去主題公園與布朗克斯動物園遊玩,而在他們的家族相簿與家庭錄影帶中,我也出現其中好多次。一想到,賀南德斯(Hernandez)這一家人在給新朋友瀏覽他們家的紀念收藏品時,也能在相簿裡看到我,不管是自然地站在男孩們旁邊擺姿勢拍照──如領聖餐禮之時──或者,我的手臂環抱著他們的祖母──在某次家族出遊上──我就覺得無比開心,而且,瑞克、丹尼、約翰、西恩與我,隨著相簿一頁頁翻過去,身形也漸漸長大起來。我最愛的照片,則是在瑞克與我兩人的生日派對上所拍攝的。莉姿媽媽總是會記得請麵包店在鳳梨口味的瓦倫西亞蛋糕上,以糖霜的筆跡寫出我們兩人的名字。我們兩個一同吹熄雙倍歲數的蠟燭的情景,就拍上十幾張的照片;莉姿媽媽在我們上方興奮地拍手,畫面上可以看到她的兩隻手定格成一串的模糊連動的影像,生動醒目,如同蜂鳥振動不停的翅膀。
我好珍惜瑞克與丹尼這一家人的情誼,但是在我與他們相處期間,我不曾提起自己的家人,也從未講述過我家的任何真實情況。並非瑞克、丹尼或莉姿媽媽沒問過我,而是我很善於隱藏祕密,比如我可以立即轉移話題,或是,我也會修飾自己可能會露出馬腳的地方──比如,原本頭髮糾纏打結,都可看到一顆成高爾夫球大小的結晃在腦後,但我會用橡皮筋,將髒兮兮的頭髮,改紮成一束馬尾。關於我脖子上那些讓人難堪的斑斑黑垢,我會在一進他們家時,計畫好先用浴室,在洗手台上擦洗脖子,直到污垢搓成一條一條細線掉落下來──皮膚還因為猛力摩擦,而發紅起來。為了掩蓋我那雙髒黑的運動鞋所發出的惡臭,在我因為過夜而必須脫下時,我總是努力把我的鞋子藏在公寓裡某個遙遠的角落,或是塞進男孩們的衣櫥裡,或是擱在廚房的垃圾桶後面──如此一來,莉姿媽媽如果聞到異味,也許會誤以為是垃圾的臭味。如果我可以把那些讓我感覺自己異類的面向都掩藏起來,我就能比較放鬆,而且會感到自己跟他們如同一家人。同樣地,當我回到自己的家,我也對自己的家人有所保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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